超市规章制度

时间:2024-04-30 06:03:23
超市规章制度

超市规章制度
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各种制度频频出现,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、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、道德、法律(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)、戒律、规章(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)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、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规章制度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超市规章制度1

第一章、服务宗旨

视顾客为上帝,一切为顾客着想,真诚热情、周到便捷的为顾客服务,真正做到解顾客之所急、排顾客之所忧,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是我们的服务宗旨。

第二章、顾客服务的重要性:

1.顾客服务是成功经营的`目标之一

2.顾客是免费的宣传者

3.顾客是付给我们薪水的人,顾客才是我们真正的老板

4.顾客服务直接影响利润的获得

5.员工是使顾客满意的决定因素之一

第三章、柜台纪律

1、不准未着工衣,未佩带工牌、服务证章及仪表不端进入柜台。

2、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旷工和擅离岗位。

3、不准在柜台内吃饭、吃零食(包括口香糖)、看书报杂志,哼歌曲、踱舞步、伸懒腰。

4、不准扎堆闲谈,嬉戏打闹,隔柜间谈,会客会友。

5、不准坐柜,趴柜,靠柜。

6、不准带小孩,亲友及外部人员进柜。

7、不允许在顾客面前不加掩饰 ……此处隐藏22256个字……

十、员工不得与顾客争吵,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,不做损坏公司利益的事,不得消极怠工,违者将处以30元以上罚款。

十一、员工不允许私自给顾客打折及赠送店内任何商品、物品,违者按物品双倍价格赔偿,并罚款30元。特殊情况,需请示店长。

十二、此制度为公司全体人员遵守执行的综合行为准则,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。本制度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最高权力机构。

超市规章制度15

一、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.工作时间上下班,不得无故迟到早退。

二、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,视为迟到或早退。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,扣发工资30元。

三、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,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,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,旷工一晌扣20元,一天扣40元。

四、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,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。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,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。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,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。

五、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,经店长批准,给予公假,工资照发。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,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。

六、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,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,坚持原则,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。

七、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,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,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。

八、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,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。

九、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,正确填写,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。

十、凡当月无迟到、早退、请假的员工,视为全勤,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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